一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原则
1. 合理布局:公共服务设施应按照居住区的人口规模、分布、功能需求等因素,合理布局,方便居民使用。
2. 优化配置:根据居住区的特点,合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,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。
3. 绿色环保: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遵循绿色环保原则,降低能源消耗,减少环境污染。
4. 经济合理:在满足居民需求的前提下,充分考虑投资效益,合理控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本。
二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
1. 配建类别
根据《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2018版,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类别包括:
(1)教育设施: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等。
(2)卫生设施: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诊所、店等。
(3)文化娱乐设施:图书馆、文化站、体育活动中心等。
(4)商业服务设施:超市、菜市场、餐饮店等。
(5)公共服务设施:停车场、垃圾收集点、公厕等。
2. 配建标准
(1)教育设施
– 幼儿园:居住区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下时,配建1所幼儿园;3000-5000人时,配建2所幼儿园;5000人以上时,配建3所幼儿园。
– 小学:居住区人口规模在10000人以下时,配建1所小学;10000-20000人时,配建2所小学;20000人以上时,配建3所小学。
– 中学:居住区人口规模在10000人以下时,配建1所中学;10000-20000人时,配建2所中学;20000人以上时,配建3所中学。
(2)卫生设施
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:居住区人口规模在10000人以下时,配建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;10000-20000人时,配建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;20000人以上时,配建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
– 诊所、店:根据居住区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合理配置。
(3)文化娱乐设施
– 图书馆:居住区人口规模在10000人以下时,配建1所图书馆;10000-20000人时,配建2所图书馆;20000人以上时,配建3所图书馆。
– 文化站、体育活动中心:根据居住区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合理配置。
(4)商业服务设施
– 超市、菜市场:居住区人口规模在10000人以下时,配建1所超市、1个菜市场;10000-20000人时,配建2所超市、2个菜市场;20000人以上时,配建3所超市、3个菜市场。
– 餐饮店:根据居住区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合理配置。
(5)公共服务设施
– 停车场:居住区人口规模在10000人以下时,配建1个停车场;10000-20000人时,配建2个停车场;20000人以上时,配建3个停车场。
– 垃圾收集点、公厕:根据居住区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合理配置。
三、配建指标实施
1. 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,应严格按照《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2018版中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进行设计。
2. 在居住区建设过程中,应确保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的落实。
3. 居住区建成后,应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,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。
《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2018版中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的制定,旨在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、舒适的生活环境。各级规划、建设等部门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,加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管理,提高居住区建设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