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》JGJ146-2004,以下为三个已被废止的条款及其替代建议:
1. 废止条款:
JGJ146-2004 第4.1.1 条: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,不得堆放垃圾、杂物,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。
替代建议:
新的条款建议为: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有序,垃圾、杂物应分类存放,并定期清运,确保环境整洁。具体可参考以下条款:
– JGJ146-2004 第4.1.2 条: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,分类收集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有害垃圾等。
– JGJ146-2004 第4.1.3 条: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确保环境整洁。
2. 废止条款:
JGJ146-2004 第4.2.1 条: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,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,不得随意搭建。
替代建议:
新的条款建议为: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,并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。具体可参考以下条款:
– JGJ146-2004 第4.2.2 条:施工现场厕所应设置在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,并保持通风良好。
– JGJ146-2004 第4.2.3 条:施工现场厕所应配备足够的厕纸、洗手液等卫生用品,并定期更换。
3. 废止条款:
JGJ146-2004 第4.3.1 条: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设施,供施工人员使用。
替代建议:
新的条款建议为: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标准的淋浴设施,并确保其正常运行。具体可参考以下条款:
– JGJ146-2004 第4.3.2 条:施工现场淋浴设施应设置在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,并保持通风良好。
– JGJ146-2004 第4.3.3 条:施工现场淋浴设施应配备足够的洗发水、沐浴露等个人护理用品,并定期更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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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,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也在不断完善。针对JGJ146-2004中已被废止的条款,提出了相应的替代建议,旨在提高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水平,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。新标准的实施,有助于推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水平的提升,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