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国最新发布的《城市道路设计规范》(CJJ37-2012),人行道设计在新的规范中提出了以下要求:
一、基本要求
1. 人行道应满足行人通行、休息、交流等基本需求,确保行人安全、舒适、便捷。
2. 人行道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,充分考虑行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,创造人性化的步行环境。
3. 人行道设计应与城市景观、交通、绿化等有机结合,提升城市整体形象。
二、设计标准
1. 人行道宽度:根据行人流量、道路等级和功能需求,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.5米。对于繁华商业区、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,人行道宽度应适当增加。
2. 人行道坡度:人行道坡度应控制在1.5%以内,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%。人行道坡度变化处应设置无障碍设施。
3. 人行道高差:人行道高差应控制在20厘米以内,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厘米。高差变化处应设置坡道或阶梯。
4. 人行道铺装:人行道铺装应选用耐磨、防滑、环保、美观的材料,如透水砖、彩色沥青等。铺装应平整、牢固,无破损。
5. 人行道照明:人行道照明应满足行人夜间通行需求,照明设施应采用节能、环保、安全的灯具。照明间距应根据人行道宽度、道路等级和行人流量确定。
6. 人行道绿化:人行道绿化应选用耐阴、耐寒、耐旱、抗污染的植物,如常绿灌木、草坪等。绿化带宽度应不小于1米。
三、无障碍设施设计
1. 无障碍通道:人行道应设置无障碍通道,宽度不小于1.2米,坡度不大于1.5%,高差不大于20厘米。
2. 无障碍设施标识:无障碍通道、无障碍设施等应设置明显的标识,方便行人识别。
3. 无障碍设施维护:无障碍设施应定期检查、维修,确保其正常使用。
四、人行道与道路交叉口设计
1. 人行横道:人行横道应设置在道路交叉口,宽度应满足行人通行需求,长度应与道路交叉口宽度相适应。
2. 人行横道信号灯:人行横道信号灯应设置在人行横道两侧,信号灯颜色应符合标准。
3. 人行横道盲道:人行横道盲道应设置在人行横道两侧,宽度不小于0.6米。
五、人行道与公共交通设施设计
1. 公交站点:公交站点应设置在人行道旁,距离人行道边缘不小于1.5米。
2. 公交站点设施:公交站点应设置候车亭、座椅、垃圾桶等设施,方便行人候车。
3. 公交站点绿化:公交站点绿化应选用耐阴、耐寒、耐旱、抗污染的植物,如常绿灌木、草坪等。
最新版《城市道路设计规范》对人行道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,旨在为行人创造安全、舒适、便捷的步行环境。各级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等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,提高城市道路设计水平,提升城市品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