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》,以下类型的楼必须进行整改自查:
1. 公共建筑:包括、企事业单位、文化教育、体育、卫生、旅游、商业、交通、通信、住宅小区等公共建筑。
2. 居住建筑:指住宅楼、公寓、别墅等居住用途的建筑。
3. 商业建筑:指商业综、商场、市场、餐饮、娱乐等商业用途的建筑。
4. 办公建筑:指办公楼、写字楼、研发中心等办公用途的建筑。
5. 教育建筑:指学校、幼儿园、培训机构等教育用途的建筑。
6. 建筑:指医院、诊所、养老院等用途的建筑。
7. 文化建筑:指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展览馆、剧院等文化用途的建筑。
8. 交通建筑:指火车站、汽车站、地铁站、机场等交通用途的建筑。
9. 通信建筑:指通信基站、数据中心等通信用途的建筑。
10. 特殊建筑:指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、超高层建筑、特殊结构建筑等。
整改自查清单如下:
一、幕墙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资质
1. 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甲级或乙级建筑幕墙设计资质;
2. 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建筑幕墙施工资质;
3. 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甲级或乙级建筑幕墙工程监理资质。
二、幕墙工程图纸
1. 幕墙工程图纸是否符合、行业及地方标准;
2. 幕墙工程图纸是否经过合格;
3. 幕墙工程图纸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备案。
三、幕墙材料质量
1. 幕墙材料是否符合、行业及地方标准;
2. 幕墙材料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、检测报告等;
3. 幕墙材料是否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。
四、幕墙施工过程检查
1. 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;
2. 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;
3. 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。
五、幕墙工程质量验收
1. 幕墙工程是否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;
2. 幕墙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;
3. 幕墙工程是否满足使用功能。
六、幕墙使用年限及维护保养
1. 幕墙使用年限是否超过设计年限;
2. 幕墙是否存在损坏、渗漏、脱落等问题;
3. 幕墙维护保养是否到位。
七、幕墙节能性能
1. 幕墙节能性能是否符合、行业及地方标准;
2. 幕墙节能性能检测报告是否齐全;
3. 幕墙节能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八、幕墙消防安全
1. 幕墙材料是否具有防火性能;
2. 幕墙施工过程中是否采取防火措施;
3. 幕墙消防设施是否齐全、有效。
九、幕墙抗震性能
1. 幕墙抗震性能是否符合、行业及地方标准;
2. 幕墙抗震性能检测报告是否齐全;
3. 幕墙抗震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十、其他相关
1. 幕墙工程是否涉及文物保护;
2. 幕墙工程是否涉及环境噪声、粉尘、废水等污染;
3. 幕墙工程是否涉及城市规划、土地使用等相关问题。
以上为《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》要求必须整改自查的清单,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自查,确保建筑玻璃幕墙安全、合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