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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2017版核心变更与适用范围

一、核心变更

1. 适用范围扩大

2017版规范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“电子信息系统机房”扩大到“电子信息系统基础设施”,涵盖了数据中心、通信枢纽、指挥中心等场所。这有利于规范电子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设计、施工和维护,提高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。

2. 设计原则调整

2017版规范在原有设计原则的基础上,增加了“绿色、节能、环保”的设计理念。要求在设计过程中,充分考虑能源消耗、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,降低机房运行成本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
3. 机房分类调整

2017版规范对机房分类进行了调整,将原来的A、B、C、D四类机房调整为A、B、C、D、E五类机房。其中,A类机房为最高等级,适用于对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极高的场所;E类机房为最低等级,适用于对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较低的场所。

4. 设备选型要求提高

2017版规范对设备选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要求设备应具备以下特点:

(1)高性能、高可靠性;

(2)易于维护、扩展;

(3)符合相关标准;

(4)节能、环保。

5. 安全防护措施加强

2017版规范在安全防护方面进行了加强,要求机房应具备以下安全防护措施:

(1)物理安全:防止非法侵入、、盗窃等;

(2)网络安全:防止网络攻击、病毒入侵等;

(3)电磁防护:防止电磁干扰、辐射等;

(4)防火、防爆:防止火灾、等。

6. 能源供应与节能要求

2017版规范对能源供应和节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要求机房应具备以下特点:

(1)双路供电,确保不间断供电;

(2)采用节能设备,降低能源消耗;

(3)合理布局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

7. 环境要求

2017版规范对机房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要求机房应具备以下特点:

(1)温度、湿度、洁净度等环境参数符合标准;

(2)具备良好的通风、排烟系统;

(3)具备防雷、防静电、防电磁干扰等措施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》2017版适用于以下场所:

1. 电子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维护等环节;

2. 数据中心、通信枢纽、指挥中心等电子信息系统场所;

3. 对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较高的电子信息系统场所;

4.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。

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》2017版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核心变更,旨在提高机房设计的规范性和安全性,适应新时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需求。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、施工和维护,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安全、可靠、高效运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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