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,按投资额分档及费率表如下:
一、投资额分档标准
1. 1000万元以下(含1000万元)
2. 1000万元至5000万元(含5000万元)
3. 5000万元至1(含1)
4. 1至5(含5)
5. 5至10(含10)
6. 10以上
二、费率表
1. 1000万元以下(含1000万元):审计费率0.6%
2. 1000万元至5000万元(含5000万元):审计费率0.5%
3. 5000万元至1(含1):审计费率0.4%
4. 1至5(含5):审计费率0.3%
5. 5至10(含10):审计费率0.2%
6. 10以上:审计费率0.1%
三、收费标准说明
1.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、技术改造项目、企业并购重组项目等竣工决算审计。
2. 审计费用包括审计人员差旅费、资料费、审计费等。
3. 审计费用按实际审计时间计算,以天为单位。如遇特殊情况,需增加审计时间的,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4. 审计费用支付方式:预付30%,审计完成后支付70%。
6. 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如遇调整,按执行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审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,具备独立承担审计业务的能力。
2. 审计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。
3. 审计单位应保证审计质量,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。
4. 审计单位应与委托方保持良好的沟通,及时解决审计过程现的问题。
5. 审计单位应按规定保存审计,为委托方提供审计服务。
6. 审计单位不得利用审计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,不得委托方商业秘密。
7. 委托方有权对审计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,对审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8. 审计单位应按照委托方要求,按时完成审计工作,确保审计质量。
9. 本收费标准为行业指导价,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10.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程项目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、技术改造项目、企业并购重组项目等竣工决算审计。
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,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