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建筑企业管理制度实施细则
一、总则
1. 为加强建筑企业管理,规范建筑市场秩序,提高建筑工程质量,保障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国建筑法》、《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细则。
2.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各类企业。
二、机构与职责
1. 企业应建立健全机构,明确各部门职责,确保企业管理规范、高效。
2.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建筑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总责。
3. 企业设立质量管理部门,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设、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4. 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,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、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5. 企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,负责环境保护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三、质量管理制度
1. 质量管理体系: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,确保工程质量满足、行业和客户的要求。
2. 质量目标:企业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市场需求,制定质量目标,确保工程质量。
3. 质量责任制:企业应明确各级人员质量责任,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。
4. 质量检查与验收:企业应按照标准、行业标准和企业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,确保工程质量。
5. 质量处理: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处理制度,对发生质量的,及时采取措施,防止扩大损失。
四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
1. 安全生产责任制:企业应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,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。
2. 安全生产目标:企业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,制定安全生产目标,确保安全生产。
3.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: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消除安全隐患。
4.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:企业应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,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。
5. 应急预案: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,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、有效地进行处置。
五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
1. 环境保护责任制:企业应明确各级人员环境保护责任,实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。
2. 环境保护目标:企业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保律法规,制定环境保护目标,确保环境保护。
3. 环境保护措施: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,减少对环境的影响,实现节能减排。
4. 环境监测与治理: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与治理制度,确保环境质量。
六、配套说明
1. 本细则中的各项制度,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,但不得低于本细则的规定。
2. 企业应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,向全体员工公布,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。
3. 企业应定期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确保制度落实到位。
七、执行标准
1. 企业应按照标准、行业标准和企业规定执行各项制度。
2. 企业应定期对执行标准进行评估,及时调整和完善。
3. 企业应将执行标准纳入考核体系,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,予以追究责任。
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关制度与本细则不一致的,以本细则为准。